文件名称:室内设计基础理论系列——风格.p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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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格即体现创作中的艺术特色和个性。
室内设计的风格,属室内环境中的艺术造型和精神功能范畴。
室内设计的风格和建筑以及家具的风格紧密结合;和相应时期的绘画、造型艺术、文学、音乐等的风格紧密结合;与相应时期的绘画、造型艺术、文学、音乐等的风格为其渊源和相互影响。
一、欧式古典主义风格
作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产物,古典主义设计风格继承了巴洛克风格(路易14)中豪华、动感、多变的视觉效果,吸取了洛可可风格(蓬帕杜侯爵夫人)中唯美、律动的细节处理元素,营造出华丽雅致的氛围。欧式古典风格追求华丽、高雅,具有很强的文化韵味和历史内涵。
古典风格设计哲学----深沉显露尊贵、典雅浸透豪华,成为成功人士享受快乐,理念生活的一种写照。
空间上,欧式古典风格追求连续性,追求形体的变化和层次感。室内外色彩鲜艳,光影变化丰富。室内多用带有图案的壁纸、地毯、窗帘、床罩及帐幔以及古典式绘画或物件。家具、门、窗多漆成白色,家具、画框的线条部位饰以金线、金边。
设计上强调空间的独立性,配线的选择富丽复杂。在材料选择、施工、配饰方面上的投入比较高,古典风格更适合在较大别墅、宅院中运用,而不适合较小户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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